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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人”说——浅析古今方士现象

2015-09-18 gxyg

“妖人”之祸
中国历史上方术文化影响特甚,长盛不衰。所谓方术,大致说来是各种巫术、数术以及鬼神之道的通称,如卜筮算命、占星望气、奇门遁甲、解梦相面、堪舆择吉、符厌胜、捉鬼除魅等等。方术五花八门,但本质上都是崇信超自然的神灵或神秘力量并加以利用,都属于巫术及其发展演化形态。其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巨大,危害显著。对于从事方术活动的术士,东汉以来有一个高度贬义的习称——“妖人”。
古往今来,为方士所惑亡国丧身的政权和帝王不知凡几。秦始皇信用方士,大兴造作,厌胜巡游,访仙求不死之药,虚耗国库、赋役重增;发现上当后又有“坑儒”(实皆方士)暴政,埋下了二世而亡的种子。北宋末年,金人兵临汴京,钦宗罢免李纲等主战大臣,超擢郭京、刘孝竭等“妖人”组建“神兵”,以六甲六丁术御敌,结果城破身虏,成就了靖康之耻。1900年清政府向列强宣战,官员纷纷上书,建议征召神僧、神兵和义和神拳助战者数以百计,导致中国进一步深陷半殖民地。
王公大臣和各级官员交接方士求福致祸的事例,历代比比皆是,被骗钱财,服丹药送命的不计其数。更有一些胆大妄为的方士鼓吹天意,忽悠权贵造反,自取败亡,较著者如西汉吴王刘濞、淮南王刘安,东汉楚王刘英,三国诸葛诞,东晋桓玄,唐诸方镇,以及明朝宁王朱宸濠等人的叛乱,都有术士煽惑的背景。以至朱熹感叹:“古今以此坐致乱亡者何可胜数!”
在民间,聚敛钱财,戕害淫乱,“愚弄世人以遂其所欲”,更是方士神巫的常态。最著名的例子,是战国魏邺地乡吏和巫婆勾结,用“河伯娶妇”的把戏谋财害命。其实古代中国长期存在类似的杀人祭鬼求福之俗,直到南宋时期,这一方术还流行于湖、广、四川乃至临安附近地区,因淫祠需要越境千里掳取人牲和一月杀数十人的重案都曾发生。 
方术活动最大的祸患,是引发和助推社会动乱。南宋陈亮曾抨击:“平居无事,则民生尽废于道、释、巫之教;一旦有变,则国家受妖民之祸”。从秦末陈胜、吴广借助“篝火狐鸣”、“鱼腹藏书”起事大泽,东汉末年“妖巫”、“妖贼”连串发动和黄巾三十六方同日而起,直至近代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历代“妖人”造反的记载史不绝书。明清白话小说中,许多扯旗造反之人或其军师都有奇法异术,实为写实之笔。在邪教法术的愚弄激励下,有时区区数十百人就敢直捣宫闱深禁,东晋、隋代均有此类事件;清嘉庆年间林清、李文成天理教众攻入紫禁城,更是人所熟知。
历朝治“妖”之举及其成效
方术在历史上始终为绝大部分社会成员尊崇信奉,但第一,方术大多经不起理性分析和事实检验,随着古代科技和理性的进步,这种质疑逐渐增长;第二,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支配地位的是儒家思想,儒家从孔子开始就持人本和理性主义的立场,重人事而轻鬼神,尚仁德而非怪力,这一传统基本上一直为正统儒家知识分子所秉承并且不断发展;第三,方术、术士对现实政治和皇权统治的巨大损害日益彰显,古代国家不能不加强管控。
古代官方对方术的限制和禁止,可追溯到战国秦汉时代。《礼记·王制》:“执左道以乱政,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后历代禁限方术的诏书律令屡有发布,各朝法律多有禁止和惩处“私习天文”、“造妖书妖言”、“师巫邪术”、“术士妄言祸福”等行为的律条。针对方士与官宦权贵交往也有明禁,如《大清律例》规定:“凡阴阳术士,不许于大小文武官员之家,妄言国家祸福,违者杖一百。”上述规定当然不全是具文,“自古术士妄言,致人族灭者多矣!” 因“妖书”、“妖言”、“妖人”罪名捕杀案例相当常见。唐太宗以“四死罪”欲诛宰相裴寂,第一条就是与妖人法雅亲密;清雍正罗列九十二大罪杀年羹尧,首条亦是与静一等术士谋为不轨,可见事之严重。
但中国古代长期存在着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历朝一直在禁止和限制,但另一方面,不仅“市井妄术,所在如林” ,而且帝王权贵普遍醉心于此,各种民间“大师”是他们的嘉宾常客,国家有关法令很多时候基本无效。之所以会形成这样一种局面,是因为:
深厚的社会土壤和思想根源。在古代中国,近现代科学远未产生,有神论是普遍真理,民众对鬼神和神秘主义的信仰根深蒂固。同时在严重贫困、医疗缺乏和社会不公问题大量存在而民众又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方术及宗教为其提供了安慰和帮助。这是方术、宗教流行最重要的社会基础。而统治阶级作为社会资源的主要占有者,有着强烈而无穷的贪欲(长生不老、升官发财是其最集中的追求和体现),为达目的不计成本和手段,他们笃信方术并成为“妖人”的忽悠对象是必然的。
统治阶级的矛盾立场。利用鬼神大搞“神道设教”,巩固统治地位,是中国古代的政治传统。历代王朝压制方术活动的目的并不是否定方术,而是力图垄断和借重这一特殊力量为专制统治服务而不至成为破坏性势力。这种自己笃信、尊奉却不准他人为之的国策,势必强化社会大众的神秘主义倾向,甚至激发一些人“知天心去就之机”的欲望。垄断性禁止本身就是一种最大提倡。
官方方术系统的僵化无能。中国历代王朝一贯设有方术机构和官吏,从早期的史官系统到后来的太史、太卜、太祝和司天台、钦天监等均是。宋明人讥讽说:“占测荒茫,几于可笑”;“历学之固陋,无如钦天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民间方术活动生机勃勃,各方面都远非官方所能追摹。所以历代王朝不仅经常下诏访异求仙,因军国大事向民间征集“大师”救急也屡见不鲜:最大规模的一次,当属王莽博募天下奇人攻讨匈奴和山东农民军,应募者数以万计,“或言能渡水不用舟楫,连马接骑,济百万师;或言不持斗粮,服食药物,三军不饥;或言能飞,一日千里,可窥匈奴”。清末义和团事件,则可见这种滑稽大戏百多年前还在上演。
“妖雾”缘何又重来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整体转型和巨大变革。随着近现代科学与新式教育的传入和逐渐普及,中国方术文化开始显著衰落。特别是1949年以后,在马克思主义的绝对支配下,有神论被彻底否定,各种巫觋术士受到严厉打击,方术迷信活动跌至历史最低点。但方术活动及影响仍然存在,对此进行过深入调查的李胜先以大量实例证明,建国以后包括“文革”期间,老巫医们从未停止过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经济、社会的异质化和自由度显著增长,社会管制趋于宽松,方术迷信现象随之复兴,新一代方士——迷信职业者大量产生。社会各阶层,包括部分党政领导和高级知识分子,拜神佛、算命、讲风水、推崇特异功能现象相当普遍,其势一度甚猛,以至有学者惊呼其“正在向医学界挑战,向科学界挑战,向社会挑战,正在向国家政权挑战”!法轮功事件,证明这一评价并非夸大。综观现代方士,可说历史上他们前辈的特征大都具备,如大言欺世、捏造来源、魔术眩人、依傍权贵、敛财骗色等等,花样多有翻新,根本并无二致。但他们也确有不同以往的特色:一是以科学的时髦装束自我打扮,二是利用现代组织、媒体和营销手段进行市场化运作和推销,三是国际化趋势显著。这些,都是古代“神仙”们做梦也想象不出来的。
妖雾重来,原因何在?首先,科学的局限。纵观古今,科学的发展是廓除迷信最有力的武器。没有奥秘,就没有神秘,只要科学能够清晰证明、解释或解决的事物,相关迷信的立足点就被彻底动摇。正因此,现在多数国人不会将常见疾病归之鬼怪作祟而拒绝就医,也很少有人相信天有雷公打雷、大海里住着龙王行云施雨,百余年前“夫中国而人人信鬼”的情况已发生根本改变。然而,科学虽不断进步但既非万能也总有界限,无论在微观还是宏观层面,科学不仅还有许多未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发现越多随之而来的未知和自我否定也越多。尤其是在生命领域,人类亘古以来的死亡宿命成为科学无法逾越的障碍,这就为方术迷信留下了生存空间。可以断言,科学的发展必将继续压缩方术迷信的地盘,但科学与方术迷信的斗争又将长期持续。
其次,现代社会的高度不确定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流动性、竞争性和个人命运的不确定性,远非传统社会所可比拟;现代化所带来的环境、气候、人际疏离、文化与社会冲突等问题日益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前途,导致人类忧惧感的上升和蔓延。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压力和恐惧,促使人们亟求拯救之道和心灵抚慰,各种方术和术士遂能乘虚而入。此外,现代市场信息推扩和诱导能力空前巨大,对方术的传播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美国学者曾感慨媒体已成为“超自然信仰的渊薮”,当代中国许多“大师”的发迹史,也都能看到这种来自市场和传媒的助推效应。
第三,社会土壤的存在。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方术文化传统,一个多世纪的现代化进程还远不足以消除民族故习。2005年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结果证实,不相信迷信现象的比例不到一半,为41.5%。更可注意的是,中国县处级公务员一半以上私下里不同程度地相信迷信,还有5.6%持“很相信”的立场。中国富裕阶层也表现出较强的崇信方术倾向,讲究风水运程,求佛问道乃至皈依持戒成为风气,近年媒体曝光的每一个“大师”身边,都少不了众多大企业家和明星的身影。现实社会问题更值得关注,对民众而言,除了教育因素外,仍然存在的贫困和各种社会问题是现代迷信的重要根源。特别是,当代中国正处在整体转型期,急剧的社会变迁和新旧交替,导致了普遍的价值失范和信仰缺失,这无疑是现代方术仍能拥有一定市场和影响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政府和司法管制不力。方术迷信活动并非中国特有现象,在多数发达国家,依法严格管制邪教和神秘主义活动。相比之下美国这方面管制较松,问题较多。而在中国,无论是立法、执法和惩处力度,都远不能适应社会要求。这里不能不提到,一直以来有不少官员和现代方士交往热络,有的还大搞权术交易,走上犯罪道路。这种情形对党和政府有效管控方术迷信活动具有相当强的解构作用。
“妖孽”克星:照妖镜和金箍棒
要较好地解决现代方士和迷信问题,以下五方面的努力必不可少:
一是要努力推进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虽然迄今为止现代化还不能消除包括方术在内的各种迷信,但却是人类最终战胜迷信的根本保证和必由之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公正公平,成员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减少迷信的社会根基。
二是要大力发展科学,提升教育,加强宣传,清除迷信思想和文化产生的土壤。努力提高国民科学素养,让科学理性变成社会主流,使越来越多的民众具有明辨正邪的慧眼,使各类迷信的市场日益萎缩。
三是要充分发挥传媒的监督作用,揭露方术迷信和现代方士虚妄害人的本质。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曝光是打击非法宗教和迷信活动的有力武器。充分的自由加上严格的法治保证,传媒的正能量将日益强大,通过制造神秘来达到某种目的的运作空间也会越小。
四是要依法治“妖”,坚决依法打击利用迷信活动从事严重违法犯罪者。制定《反邪教法》,完善和充分利用现有法律,依法严惩有关违法活动。同时要从严治官,党政领导干部绝不能从事、支持迷信活动和交往巫师术士,将此作为一条严格的政治纪律。
五是要认真研究、宣传中国古代优秀思想文化,深入批判鬼神方术之说。现在不少人打着继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旗号大搞迷信方术活动,然而中国古代的优秀文化传统恰恰是反对方术的人本主义思想。就是历来最为民间和术士们推崇的刘基(伯温)也曾谆谆告诫世人:“天道何亲?惟德之亲。鬼神何灵,因人而灵。夫蓍,枯草也;龟,枯骨也,物也。人灵于物者也,何不自听而听于物乎?”先贤们的智慧和劝诫是很好的祛愚驱昧的良药,值得大力宣扬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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