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04|回复: 1

[商业信息] 东湖梅花——武汉之歌——第五届“流淌的歌声”电视文艺活动 [

[复制链接]
北风 发表于 2012-8-15 14: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湖梅花》
作词:朱志旺

东湖一朵朵梅花斑斓,
牵来春雨缠绵的目光。
东湖一簇簇梅花璀璨,
招来人间赏花的向往。
爱你傲雪迎来春天,
唱你奋进留住春天。
啊!梅花浪漫,
啊!梅花芳香。

东湖一支支梅花吉祥,
邀来春风轻柔的徜徉。
东湖一株株梅花怒放,
唤来百姓热烈的看望。
爱你高雅迎来春天,
唱你欢乐留住春天。
啊!梅花辉煌,
啊!梅花满园。
第五届“流淌的歌声”电视文艺活动总体方案

                                                                                      活动背景
     武汉,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
     从盘龙城起步,拥有3500岁城龄!
     知音故里,白云黄鹤的故乡!
     中国四大名镇之一!
     辛亥革命武昌首义发生地!
    中国农民运动策源地!
    抗日会战主战场!
     改革开放所在地!
    今天,“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构筑城市灵魂,激励城市心灵,熠熠生辉,彪炳三镇!
    今天,无数武汉人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使命感召下,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伟大征程中,践行武汉精神,成为城市精神的引领者,焕发出璀璨的时代光彩。
“流淌的歌声”电视文艺活动,自创立以来,连续举办了“经典老歌”、“改革颂歌”、“祖国颂歌”、“心中的歌”等多届主题电视活动,吸引了国内各行各业、男女老少数万名选手参赛和演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号召力。
活动宗旨
融汇“寻找身边的武汉精神践行者”主题内容,以“流淌的歌声”电视文艺活动品牌为平台,充分传播武汉精神的内涵,让广大市民知晓武汉精神;
充分展现武汉精神践行者的风采,让广大市民紧跟标杆,践行武汉精神;
将武汉的城市精神与武汉的灿烂历史、独特文化、山水景观、时代气息融会贯通,让武汉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在此交会对接,精彩呈现;
抒发武汉的前行壮志和图强愿景,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神鼓劲,以期达到强化城市形象,张扬城市精神,提升城市文明的目的;
争创新的宣传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活动名称
武汉之歌——第五届“流淌的歌声”电视文艺活动。
活动口号
践行武汉精神 歌声流淌江城
活动概貌
五场“寻找、歌颂武汉精神践行者”文艺演出+创作歌曲征评+演唱比赛+获奖歌曲推广+《敢为人先》主题歌舞晚会+获奖歌曲后续推广。
五场“寻找、歌颂武汉精神践行者”文艺演出,用实际行动体现“走转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深入社区、广场、农村、企业、部队等,以武汉题材的经典歌曲和新创作歌曲演唱为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风格,在不同行业、领域和层面,传播武汉精神;以现场采访、串词、朗诵等形式,展示武汉精神践行者的事迹和风采,倡导人人争做武汉精神践行者。
创作歌曲征评包含活动启动、宣传,创作歌曲征集、评比,获奖作品制作等环节;
演唱比赛包含歌手报名、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演唱曲目以本次征集的获奖歌曲和武汉题材的经典歌曲为主;
获奖歌曲推广包含媒体推广、大众推评、路面专场推广等形式;
《敢为人先》主题晚会,是一场以武汉为主题的大型歌舞晚会,演唱歌曲为本届活动中涌现的部分优秀歌曲和现有以武汉为题材的经典歌曲;
获奖歌曲后续推广指利用多种形式,让获奖歌曲继续扩大影响,更加深入人心。
活动题材
紧扣武汉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凸显武汉大改革、大开放、大建设的现状,传播“敢为人先、追求卓越” 的城市精神,展示武汉精神践行者的事迹和风采,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而歌。
创作、比赛、演唱的歌曲题材可为盘龙开城3500年的城市底蕴,交辉日月、彪炳千秋的城市历史,卓尔不凡、舍我其谁的城市气质,风雅多姿、独具魅力的城市文化,践行武汉精神、开拓奋进的城市人民,和谐幸福、节节攀升的城市生活,山水园林、美景如画的城市面貌,极目楚天、跨越发展的城市愿景等。
3、创作歌曲征集、评比、制作阶段
2012年3月——2012年5月18日
歌曲征集
2012年3月24日——2012年4月30日
征集要求:
·参评歌曲须为2006年6月以来,未在其它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创作歌曲;
·参评歌曲名称自定,演唱形式须为独唱、重唱,唱法不限,每首歌曲长
度在5分钟以内;
· 参评歌曲应在规定的题材范围内,用凝练、通俗的歌词和优美、流畅的旋律,表达对武汉真挚、细腻的情感,歌曲要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欣赏性,易于传唱;
· 每位参评者参送作品数量不限,参评歌曲尽可能提供小样(音频文件),附上词、曲一式9份,并填写歌曲参评表。(歌曲参评表在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官方网站下载)
·    参评歌曲寄送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677号武汉广播电视大楼12楼 武汉广播电视总台文体频道大型活动部“武汉之歌——第五届‘流淌的歌声’电视文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430022
联系电话:(8627)85562432
邮    箱:whtv1212@163.com
作品(或作品小样)收件开始日期:2012年3月24日
作品(或作品小样)收件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
E、创作歌曲评比
2012年5月5日(周六)——2012年5月6日(周日)
组织音乐专家对约稿、征集的歌曲进行严格、认真的评选,评选出思想性、艺术性、传播性俱佳的获奖作品。
    本次征歌活动设“十首优秀歌曲”奖,为获得“十首优秀歌曲”奖的词、曲作者颁发奖证、奖杯、奖金(词、曲作者各奖一万元)。
F、获奖作品录制
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8日
对获“十首优秀歌曲”奖的作品进行编配、录音、制作。
5、获奖歌曲推广
时间:2012年5月19日——9月7日
A、在武汉广播电视总台所属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相关网站展播获奖歌曲,在相关平媒发布词曲;
B、结合《寻找身边的武汉精神践行者》活动,在相关社区、广场、农村、企业、部队等举办五场“寻找、歌颂武汉精神践行者”文艺演出,在系列文艺演出过程中演唱、推广本次活动获奖音乐作品,藉此展示武汉精神践行者的事迹和风采,传播武汉精神,激励市民人人践行武汉精神。
7、获奖歌曲后续推广
     活动结束后,拟采取下列措施,持续、深入推广获奖歌曲,让一部分歌曲在市民中入耳、入脑、入心,广为传承,让“武汉之歌” 唱响武汉,唱遍武汉。
A、电台高密度播放获奖音乐作品;拍摄、制作1-2首获奖音乐作品MTV,在电视、网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轻轨列车、公共汽车等载体高密度播出;
B、根据创作者意愿,与获“十首优秀歌曲”奖的词、曲作者签署版权协议,出版、发行《武汉之歌》优秀作品CD专辑,举行相应的签售,开发活动的衍生产品,扩大活动宣传效应;
    C、组织学校、社区、企业、部队等开展“唱响大武汉——武汉之歌歌咏活动”,让活动继续发酵;
    D、通过武汉市文化局,向KTV等休闲、娱乐场所推介获奖歌曲。
音频应用店铺 音乐发布 中国原创歌词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音频应用|歌词网|投稿|中国原创歌词基地 ( 鄂ICP备13005321号-1 )

GMT+8, 2024-4-25 21:34 , Processed in 0.04210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Audio app

中国原创歌词网微信: 92417711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