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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息] 20000元 梁山县征集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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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歌词 发表于 2014-4-15 19: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梁山县县歌征集启事

    为凝聚全县力量、展现梁山人民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县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所征集创作的歌词要主题鲜明,贴近县情,词句生动,雅俗共赏,能充分反映梁山县的历史文化、风光风情、地域特点、发展成就等特点。
2、曲谱要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应征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
二、征集程序
1、歌词征集阶段(4月11日至5月10日)。在今日梁山报、县电视台、今日梁山网、梁山宣传网等媒体刊登征集启事。歌词征集截稿后,将评选出若干首歌词作品在以上媒体公布,供曲作者选择谱曲。
2、曲谱征集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县歌的作曲一般应选用公布的歌词谱曲,但对确实优秀的歌词也予以认可。曲谱作品需提供歌曲的录音小样。
3、歌曲评选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业人员和行业代表等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如歌曲优秀,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县歌。
三、奖项设置
评选出优秀歌曲三首(含词曲),每首歌曲奖励3000元(词曲按1:2比例奖励),并颁发证书。最终确定为县歌的歌曲,追加奖励20000元(词曲按4:6比例奖励)。多人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词、歌曲不重复奖励。
四、投稿要求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曲谱作品要提供录音作品。
2、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最终确定的县歌梁山县委县政府拥有无偿使用权。 
3、来稿请寄:梁山县人民南路11号县委宣传部,并在信封上注明“梁山县县歌征集”字样。邮编:272600;联系电话:0537-7321800;电子邮箱:lsxcb2006@163.com
五、本通告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梁山县委宣传部
2014年4月10日


http://www.jrls.gov.cn/NewsShow.asp?ID=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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