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城市里的桃花源【12万征歌】
姜了
星星在眨眼, 灯火璀璨了夜晚。 在最美的时光, 走近你,把你遇见。
观山湖呦,观山湖, 这城市里的桃花源。 湖光山色,满眼是, 看不够的画卷, 令人流连忘返。
心海起波澜, 湖水浪漫着舟船。 在最美的季节, 走进你,把你爱恋。
观山湖呦,观山湖, 这城市里的桃花源。 蓝天碧水,到处是, 写不完的诗篇, 令人不停赞叹。
【简介】 姜了,男,本名姜振凯,1973年生。写诗写广告语。辽宁台安人。作品见于《诗刊》《词刊》《解放军文艺》《星星》《北京文学》《知音》等百余家报刊。曾获“武酒坛藏”杯全国散文大赛一等奖,首届“国际诗酒文化大会”诗歌优秀奖。诗作入选《(2015—2017)东三省诗歌年鉴》。 辽宁作家协会会员。
通联:114100辽宁省台安县胜利东路70号畜牧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姜振凯 电话: 18242217773 微信号:jintaoqian QQ: 1992754114
附: 观山湖区城市形象原创歌曲向全国征集一等奖12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爱心观山湖”城市文化名片的影响力,中共观山湖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将联合举办2018年观山湖 “恋上观山湖”城市形象原创歌曲征集大赛,拟通过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以弘扬观山湖城市精神,展示新时代幸福观山湖靓丽形象为主题的原创歌曲,以此推广观山湖优质旅游资源,展示观山湖区“现代都市•滨湖花城”对外城市形象。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观山湖区委宣传部 观山湖区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 协办单位: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 大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成员由刘阳、熊祝、杨雯及(区文广局工作人员)等组成,具体负责歌曲征集大赛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征集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各地知名音乐人、专业艺术院校和广大音乐爱好者征集作品。参赛作品须是已完成词曲创作并可以演唱的成熟音乐作品,参赛者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词曲作者为不同作者的,可共同申报。 三、创作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以弘扬观山湖城市精神,展示新时代幸福观山湖靓丽形象为主题进行创作,鼓励风格各异、形式多样的创作方式,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旋律优美,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并易于传唱,突出观山湖区城市特色,利于旅游宣传推广; (二)申报作品的歌词题材、内容不限; (三)歌曲时长在5分钟左右; (四)作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歌曲等); (五)曲谱及小样:作者须递交完整的歌谱(简谱)电子版,并递交完整的歌曲小样(mp3、wav文件均可),以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光盘、U盘拷贝(邮寄)的形式递交,具体详见报送要求; (六)参赛作品乐谱、歌曲小样来稿一律不予退还,创作者自留底稿。 四、活动时间(2018年6月—8月) (一)征集阶段 1. 2018年6月12日举办“恋上观山湖”城市形象原创歌曲征集大赛发布会; 2.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7月15日17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评选阶段 1.初选阶段:2018年7月16日—22日,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征集的作品进行初选; 2.网络投票阶段:2018年7月23日0:00时—7月29日24:00时,入围作品将通过观山湖区官网及幸福观山湖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2018年7月30日—8月3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合投票及评审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三)公示阶段 2018年8月4日—8月10日 (四)展演阶段 2018年8月举行颁奖及展演活动,将由“唱响观山湖”歌唱大赛的获奖选手演唱获奖的音乐作品。 五、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2万元;二等奖1名,奖8万元;三等奖1名,奖金4万元,并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六、报送要求 (一)参赛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作为身份的确认和获奖资格凭证; (二)投稿作品需报曲谱及小样:作者须递交完整的歌谱(简谱)电子版,并递交完整的歌曲小样(mp3 、wav 文件均可) ,将参赛作品与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gshqwxcb1@163.com或gshqwxcb2@163.com ,邮件命名方式: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三)参赛作品可以光盘、U盘拷贝的形式进行现场报送,现场报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8号观山湖行政中心26楼宣传部2609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4840474。 七、活动声明 (一)“恋上观山湖”城市形象原创歌曲征集大赛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费用; (二)参赛作者(词、曲)及选送单位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因作品侵权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纠纷,由作者本人及团队承担; (三)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比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赛程外不受限制),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大赛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如有商业开发需要,将与版权人进行专事协商; (五)自作品获奖之日起,即作者表示同意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及报名资料(创作背景、曲谱等)的使用权,可用于旅游宣传推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及合作平台播放、进行内容的二次改编等,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凡提交作品参加大赛,即视为接受以上条款。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六)所征集到的作品如未达到获奖评定等次要求和标准的,该奖项作空缺处理。 附件:“恋上观山湖”城市形象原创歌曲征集大赛报名表 来源及表格下载: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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