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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 5000元 首届“大美米脂”征文活动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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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艺雁 发表于 2017-9-21 22: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首届“大美米脂”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为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增强米脂文化自信,深化“米脂育大美,窑洞观千年”的内涵,实现米脂文化艺术繁荣,由中共米脂县委宣传部、米脂县文联联合主办首届“大美米脂”征文活动,让作者用审美的眼光欣赏米脂风景,生动的语言讲述米脂故事,凝聚正能量,推动米脂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一、主办单位
中共米脂县委宣传部
米脂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
米脂县作协
三、征文主题
以“大美米脂”为主题,讴歌米脂山水、人文、历史、经济、社会,探寻米脂的发展理念。创作内容亦可涉及整个陕北范围。
四、征文体裁
题材限散文、诗歌和赋。1.散文类5000字以内;2.诗歌类100行以内,不提倡古体诗;3.赋1500字以内。
五、征文对象
全国汉语作家和文学爱好者
六、宣传方式
通过《榆林日报》“米脂新闻网”“米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榆林文联微信公众号”“米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平台宣传。
七、活动议程
征稿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评奖时间:2017年11月
颁奖时间:2017年11月
八、投稿方式
请将稿件电子版传至米脂县文联邮箱:443207204@qq.commizhixianwenlian@163.com   联系电话:0912-6217523
九、注意事项
1、来稿必须原创,未曾发表,文责自负;稿件末尾附文字说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体裁,注明“大美米脂”征文。
2、一律接收电子稿;
3、所有获奖作品视为授权米脂县委宣传部,拥有选编权、 出版权,奖金已包含稿酬。
十、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开展评选。
十一、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凡获奖者均颁发证书,部分获奖者将邀请到米脂颁奖,参加当代文学创作论坛。

中共米脂县委宣传部     
米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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